建立“3+4”机制加快推进机关房产租金减免工作
来源:机关事务局 日期:2022-04-13 浏览

为全面贯彻我市《关于扶持帮助受本轮疫情影响较重企业及困难群众的若干政策》要求,近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周密部署、精心组织,为承租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房产的186户服务业小微企业(含民办非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全额免除2022年3月-8月租金共计1224万余元,为有效降低此轮疫情带来的影响、切实推动经济社会稳定有序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全力开展政策宣贯,确保应访尽访。第一时间成立工作专班,掌握政策要求,与市财政局多轮对接,统一操作口径。采取线上、线下方式,第一时间对接租户,及时送达政策红利,沟通并确认抵扣、返现、延期等减免方式。组织专人根据所管房产、既有租户、合同存续等情况,详细摸排有关信息,形成工作方案,明确减免租户、金额、方式等具体事项。

全面掌握租赁情况,确保应帮尽帮。根据房屋租赁实际情况,拟对所涉租户分8类逐步落实租金减免要求。一是租期覆盖3月-8月的,直接免除相应租金或延长6个月免租期。二是租期超过8月31日,且租金已缴清或租金支付不满6个月的,根据租户实际需要延长免租期或直接退还租金。三是3月1日-8月31日内到期的,视情退还租金并通过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施新一轮公开竞租。四是租户为机关企事业单位且房产实际使用人是从事公益事业的服务业小微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按政策减免租金并要求最终惠及实际使用人。五是符合减租政策但有分租情况的,按政策减免租金并要求最终惠及分租人。六是存在欠租情形的,在依法合规前提下予以减免租金。七是存在法律纠纷并进入诉讼程序等特殊情形的,按照一事一议妥善处理。八是在3月-8月内通过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竞租成功的,从起租日至8月底享受免租优惠。

全额落实减免政策,确保应减尽减。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由于租金减免协议等相关手续均需租户本人或委托人当面签字确认,且部分租户仍被封控、管控或不在本地,该项工作拟分两批次落实。第一批136户、约683万余元减免租工作将于4月底完成;第二批50户、约541万余元减免租工作将于5月底完成。

在此基础上,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还将联合有关部门单位,建立健全租户网格走访对接、经营情况监测预警、困难租户纾困帮扶、租赁纠纷协商调处“四项机制”,携手广大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承租户共克时艰、共渡难关。